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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的十条意见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日期: 2018-09-29   来源:    浏览量:

关于印发《<山东省总工会

关于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的十条意见>

落实工作方案》的通知

鲁会办〔2018〕95号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省总工会机关各部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的十条意见>落实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任务分工,结合工作实际,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新时代职工之家

建设的十条意见》落实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的十条意见》(鲁会〔2018〕33号),进一步明确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的目标任务,细化各项措施和工作步骤,推动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落地落实,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把工会组织建设成为广大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把工会干部锤炼成为听党话、跟党走、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的重要指示要求,以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为主要抓手,立足于破解基层工会的短板弱项,把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更加充满活力,切实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在推进新时代现代化强省建设中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二、具体措施

(一)扩大建会建家覆盖面,促进新领域新业态新组织职工入会进家

1.开展集中行动。从2018年8月至2019年4月,开展“新领域、新业态、新组织建会入会集中行动”,以八大领域和八大群体为重点,通过组织发动、推动实施、活动总结三个阶段,做到应建尽建,最大限度地把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到2019年4月,八大领域建会率和八大群体入会率均达到55%以上。争取到2020年底,八大领域建会率和八大群体入会率均达到70%以上。(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网络办、相关产业工会、各相关单位)

2.制定职工之家建设三年规划。各级工会按照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工作规划,以市为单位建立工作台账,明确建会建家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并加强指导推动,抓好任务落实。力争到2020年底,全省80%以上的基层工会达到全总提出的“六有”目标。(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

(二)加强职工之家阵地建设,实现职工之家建设实体化、便利化

1.加强职工之家实体阵地建设。坚持“会、站、家”一体化建设,指导基层工会在整合现有资源的基础上,按照方便、就近的原则,突出职工聚集的重点区域,科学布局和规划建设区域性职工服务阵地和文体活动阵地,强化阵地的服务和活动功能。

2.提供“菜单式”服务。开展职工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活动,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多元化、个性化需求,提高工会的凝聚力和社会影响力。争取用两年左右时间,基层阵地达到“八有”标准。(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宣传教育部、权益保障部、女职工部、各相关单位)

(三)采取直选和挂职方式,选好配强基层工会主席

1.积极稳妥推行党组织领导下的基层工会主席直接选举。经营管理正常、劳动关系和谐、职工队伍稳定的中小企事业单位,在新建会或工会到期换届时,在同级党组织和上一级工会组织领导指导下,采取职工民主推荐、候选人现场竞职演说、会员直接投票选举的方式,规范“申请、筹备、动员、推荐、协商、公示、选举、报批”八个步骤,真正把知职工、懂职工、爱职工的优秀人才选拔到工会主席岗位上来,努力破解基层工会主席角色定位问题。2018年在每个市选取一个县(市、区)、一个开发区进行试点,稳步推进。(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宣传教育部、各相关单位)

2.在全省开展工会干部挂职非公企业第一主席工作。自2018年9月起,从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四级工会中,选派1000名工会干部到未建立工会组织或工会工作薄弱的“两新”组织挂职第一主席,通过指导建立和规范工会组织、实施建功立业、服务职工群众、建设新时代职工之家、推进企业民主管理等工作,推进“两新”组织工会规范化建设。力争经过两年的努力,第一主席挂职单位工会全部实现“六有”目标。(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组织部、宣传教育部、各相关单位)

(四)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打造专业化、职业化工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

1.健全管理机制。与省人社厅、民政厅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立健全全省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招聘录用、薪酬保障、晋升渠道、考核管理、职业发展、教育培训等管理机制和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据库,实行实名动态管理,推动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范化建设,逐步建立一支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工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力争到2020年,工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达到4000人以上。(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财务部、各相关单位)

2.加大培养力度。山东管理学院开设社会工作专业,为各级工会组织培养专业人才队伍。一是发挥学院学历办学优势,在2019年恢复专科招生,在此基础上申报本科层次,实现社会工作专业本、专科人才协同培养。二是发挥工会干部培训优势,按照培训计划,科学设置培训方案,协助各级工会做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工会干部尤其是基层工会干部履职尽责能力。三是发挥继续教育资源,承办资格考试培训。开展中短期培训,使更多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取得国家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责任单位:山东管理学院)

(五)开展“双争”活动,提升职工之家建设水平

1.制定完善新时代职工之家标准。制定《开展“争创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争做职工信赖的娘家人”活动实施意见》和《评分标准细则》。明确选树范围和申报条件,区分机关(事业)、国有(集体)、非公企业等单位性质,分别制定标准、提出要求。改进职工之家评比方式,由各基层工会根据工作标准自主创建、自主申报,逐级考评、审核、表彰。建立职工之家动态管理机制,对基层建家情况每年一考核,三年一复核,对复核合格的予以确认,不合格的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整改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逾期未整改或经整改仍未达标的,由命名单位撤销其称号。(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生产保护部、各相关单位)

2.加大激励措施。对获得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职工信赖的娘家人荣誉称号的单位和个人,由命名单位颁发奖牌、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省总工会每年选树十佳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十佳职工信赖的娘家人,分别授予富民兴鲁劳动奖状(章)荣誉称号,并对十佳职工信赖的职工之家奖励50万元工作经费,给予十佳职工信赖的娘家人相应的政治待遇。(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生产保护部、财务部)

(六)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工会干部专业素养

1.加大培训力度。制定《山东省总工会干部培训管理办法(试行)》《2019-2022年全省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省总工会干部教育年度培训计划,将基层工会干部到外省市培训纳入其中。(牵头单位:组织部;参与单位:基层工作部、财务部)

2.实行分级培训。各市总工会负责每年对乡镇(街道)工会专职主席轮训一遍。(责任单位:各市总工会)县(市、区)总工会负责抓好其他基层工会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基层工会干部每年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累计一般不少于7天。(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总工会)

3.拓展网上培训渠道。在工会网络平台开设专门模块,将工会业务知识讲座制成视频定期推送,供广大工会干部学习。加大工会干部专业培训力度,建立工会组织专业人才库,鼓励工会干部参加各类法律、劳动关系协调、职业安全与卫生、心理咨询等执业资格考试,提升工会干部的专业素养与维权能力,努力把工会干部锤炼成职工群众信赖的娘家人。(牵头单位:组织部;参与单位:网络办)

(七)充分利用新媒体,打造团结引领职工新矩阵

1.积极建设网上职工之家。推动“智慧工会”建设,利用网络阵地加强政治引领、普惠服务、沟通协商等工作,增强“家”的粘性。打造“齐鲁工会”普惠服务职工平台,开发网上入会转会、帮扶救助、法律援助、12351维权、志愿服务等模块,搭建我省各级工会组织服务广大职工的网上平台,满足职工多样化需求。(牵头单位:网络办;参与单位:基层工作部、法律工作部、权益保障部、职工帮扶中心)

2.建立新时代文明传习所。发挥基层工会在职工思想政治引领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利用各种阵地开办线上线下新时代文明传习所,面向职工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丰富内涵,讲解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发展取得的辉煌成就,讲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战略安排,讲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美好前景,努力做到讲解有高度有温度,有理论有实践,使广大职工群众增强“五个认同”,不断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引导职工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牵头单位:宣传教育部;参与单位:网络办)

(八)强化经费保障,加大资金向基层倾斜力度

一是下发《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明确基层工会经费收支范围、标准。加强指导检查,采取举办培训班、规范化验收、财务检查等措施,督导基层工会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及时足额计提工会经费,规范经费收支管理。专人管理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设置收据管理台账,并通过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系统做好票据申请、领取、使用等工作。二是选取青岛、淄博、济宁、威海、德州、菏泽6个市开展试点,定期调度试点情况,并结合试点情况对《山东省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收缴办法(试行)》进行修订完善,以合理确定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经费留成比例,进一步夯实其经济基础。三是实行工会经费支出项目化管理,在市级工会申报的基础上审核拨付项目资金,引导更多的经费用于乡镇(街道)、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工作、职工之家建设、困难职工帮扶等方面。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的经费支持力度,待省政府《关于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下发后,对按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其工会经费上缴后,由上级工会全额返还给企业工会。(责任单位:财务部)

(九)坚持党建带工建,把职工之家建设纳入党建工作总体部署

与省委“两新”组织工委联合出台《关于加强“两新”组织党建带工建工作的意见》,推进党组织与工会组织统筹共建、队伍统筹培养、制度统筹落实、活动统筹安排、资源统筹共享。推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两新”组织建设中发挥工会组织优势,及时吸收农民工和新业态、新领域劳动者入会,为建立党组织奠定基础。(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权益保障部、宣传教育部、各相关单位)

三、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委员会,领导全省工会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工作。各级工会都要成立新时代职工之家建设专门领导机构,形成省、市、县合力推动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

(二)强化机制保障。建立全会分工包靠责任制,推动问题多、难度大、工作弱的地方和领域重点突破。建立定期检查通报制度,力促工作落实,检查和调度情况每年通报到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确保职工之家建设尽快见效。(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

(三)营造良好氛围。建立学习交流制度,注重培育可推广、可复制的先进典型,并通过召开会议、现场观摩、媒体传播、表彰奖励等形式进行宣传推广,努力形成建家工作品牌效应,不断扩大职工之家的社会影响力。(牵头单位:基层工作部;参与单位:各职能部门、各相关单位)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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