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会分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校(院)精神文明建设,全面优化“三全育人”环境,培养、为进一步加强校(院)工会规范化建设,增强工会工作凝聚力,经研究决定,校(院)工会开展评选表彰2024年度文明职工(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文明职工(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
名额分配根据所在分会会员、女教职工人数,兼顾工作成效等情况确定。
二、推荐评选条件
依据《关于印发《山东第一医科大学(山东省医学科学院)文明职工(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校(院)工字〔2024〕6号)进行评选。
三、报送时间
各分会请于2025年3月6日(周四)前将推荐表(评选表彰办法文件中的附件:2、3、4)纸质版审核盖章后交勤笃楼237室。
附件:2024年度文明职工(工会工作积极分子)、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推荐汇总表、文明职工(工会工作积极分子)评选推荐表、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推荐表
校(院)工会
2025年2月19日